终身未婚、无儿无女的上海老人张为福,在年迈体衰后,把养老的希望寄托在亲人身上。他将名下唯一的房子赠与妹妹张阿妹,想着换得晚年安稳。没想到,这一赠,却让他陷入了房子没了、存款也没了的困境。
据尚某峰家属提供的南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被告人余某生在与被害人尚某峰交往过程中,知道尚某峰是一名网红,比较有钱,遂产生对尚某峰实施抢劫、勒索钱财的想法。便与其同居女友沙某姣及同伙杨某多次商议抢劫、勒索钱财。
在法律层面,林某写下的欠条究竟是承担借贷关系还是赠与关系,成为关键。在此之前,我们需要明确两者的区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借贷是指一方将财物交给另一方,另一方需要在约定的期限内返还,而赠与则是指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
申某某收到款项后,于2021年6月向案外人王某转账10万元,于2021年7月1日、7日分别向严某转账2000元、9400元,其余款项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支出。
上海老人张为福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张为福觉得自己近年来年迈体衰于是把养老的希望寄托在了亲人身上他将名下唯一的房子赠与妹妹张阿妹没想到这一赠却让他陷入了困境房子没了、存款也没了一场大病 ...
然而,拿到新身份证的张为福却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 在未经他允许的情况下,张阿妹多次私自将其名下银行账户中的42万元取走。而他赠与妹妹的房屋也已被转卖给了妹妹儿子的前妻。 2023年,他要求张阿妹按照过户时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支付转让款 ,但双方在法庭上 均承认房屋是赠与 ,不存在买卖房屋的真实意思表示, 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妻子起诉丈夫第三者返还51万胜诉。女子张某与他人保持婚外关系,六年间收到对方转款151.6万余元,她也向对方转款100.5万余元。男方妻子起诉后,一审法院判决赠与行为无效,张某需返还51万余元。
本报讯(通讯员 李宇)婚姻存续期间,丈夫瞒着妻子多次给情人转款。妻子发现后能否要求返还?近日,旬阳市法院蜀河法庭依据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成功调解了一起原配起诉第三者返还财产的赠与合同纠纷案件 ...
台北市甲君于111年度以儿子乙君名义向财政部国有财产署投标,以总价6,000万元购买国有非公用不动产,并径为代付投标保证金500万元(得标后抵缴价款)及部分标购价金3,500万元,余款2,000万元则由乙君自行贷款缴付, ...
张君于申报房地合一所得税时,误将其父亲持有土地期间所产生之土地涨价总数额295万元列为减除项目,经国税局审核后剔除。
但倘若离婚后一方事后反悔,试图撤销赠与,这种行为是否能获得法院支持?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离婚后试图撤销对子女赠予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