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2月25日讯(记者 武超)因被发现存在多项信息披露及公司治理的违规行为,泰林生物(300813.SZ)今日晚间公告,公司及董事长叶大林等相关责任人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这已是本月内第6家遭地方证监局现场检查后被警示的上市公司。
中新经纬2月25日电 泰林生物25日盘后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以下简称《警示函》)。 浙江证监局指出,泰林生物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公司 时任董事长叶大林、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叶星月 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泰林生物 ( 18.740, 0.02, 0.11%) 2月25日公告,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叶大林、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叶星月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