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日讯 (记者 马芳)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向全区各用工单位发出今年第一号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示用人单位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用工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