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成都市交通管理部门发布了一则重要公告,宣布依法注销了46名因吸毒被查处的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及其相关工作规范,这些驾驶人的驾驶证因涉及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已被责令社区戒毒或强制隔离戒毒,且尚未戒除毒瘾,因此被依法注销。公告指出,这些驾驶证虽未实际收回,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视为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