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奖励办法》(中大学生〔2020〕20号),经过报名、材料审核、学院评定,现拟推荐2021级大气2班、2023级大气1班两个班级报送学校审批,最终结果以学校公布为准。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