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1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刘翔峰案一审公开宣判。对刘翔峰以故意伤害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四十二万元。
该起事故发生于郊环隧道浦西往浦东方向距入口约一公里处,当时左侧第一车道出现缓行,连续多辆小客车刹车减速尾灯亮起,有的车还打开双闪示警。此时后方驶来的 一辆灰色小轿车未及时刹停车辆,连续追尾前方3辆小客车,造成4辆车物损,未有人员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