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胡让deepseek模仿《过秦论》写了一篇《过美利坚论》,果然是高手 ,三观正,立论和用词恰当,分寸感相当强。下面便是: 《过美利坚论》 昔者 ...
老胡让deepseek模仿《过秦论》写了一篇《过美利坚论》,果然是高手 ,三观正,立论和用词恰当,分寸感相当强。下面便是: 昔者,美利坚者,新大陆之明珠,初为英伦之殖民地,民不过数万,地不过一隅。然其民智开化,志存高远,遂奋起抗英,立国于1776年。其时,十三州之地,兵不过数万,财不过微薄,然其志在独立,誓死不屈。及至华盛顿、杰斐逊之辈,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终待独立,建国于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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