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林業局周三(26日)公布,安福縣一名男子2023年涉嫌非法獵捕野生動物,已被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拘役4個月,並承擔生態損害賠償金及懲罰性賠償金款項,合共逾2.3萬元人民幣(約2.5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