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管槟州地方政府及城乡规划委员会的行政议员方美铼指出,在未来五年内,州政府将根据《2007年固体废物和公共清洁管理法》第672条文,采取举措管理固体废料。 他进一步说明,州政府将采取新举措,以降低将废物从家庭运送到峇都茅(Batu Maung),再运送到浮罗布隆(Pulau Burung)垃圾填埋场的物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