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约定,合资公司系在中国境内独家实施源自重力储能技术开发商Energy Vault,Inc.的GESS技术、使用GESS技术建设、运营重力储能设施和项目的唯一主体。
协议约定,合资公司系在中国境内独家实施源自重力储能技术开发商Energy Vault,Inc.的GESS技术、使用GESS技术建设、运营重力储能设施和项目的唯一主体。
协议约定,合资公司系在中国境内独家实施源自重力储能技术开发商Energy Vault,Inc.的GESS技术、使用GESS技术建设、运营重力储能设施和项目的唯一主体。在合资公司存续期间以及退出合资公司10年内,合资各方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得在中国境内自营、为他人经营与 ...